重庆正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
公司简介

  重庆正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是致力于从事环境污染治理、清洁生产审核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、风险评估报告编制、环保设备销售与安装以及环境保护技术咨询和服务的专业性机构。公司拥有重庆清洁生产审核资质证书、重庆市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(废水、烟尘、烟气、二氧化硫、噪声),是重庆市环保产业协会会员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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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要制定企业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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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(一)落实新修订的《环境保护法》的需要
  新修订的《环境保护法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,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,将环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备案确定为企业的法定义务。为贯彻落实《环境保护法》,系统细化、规范企业备案行为和环保部门监管行为,需要制定配套的《备案管理办法》。
  (二)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需要
  企业是制定环境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,而环境应急预案是有生命力的文件,需要企业通过自身努力,不断修订完善,才能确保切合实际、有效有用。但在实践中,一些企业没有开展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,只是照搬照抄,或者把编制工作完全交给技术服务机构,编完以后又束之高阁,这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不符。也有一些地方环保部门为了保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质量,将备案设置为非许可类审批,或者赋予其一些行政许可的色彩,实质上是分担了企业的主体责任。还有一些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着力于准入的监管,而对已备案的预案指导和使用不够,管理不到位。这些做法不符合国家切实防止行政许可事项边减边增、明减暗增,加强和改进事中和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精神,需要通过《备案管理办法》予以规范。
  (三)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实践需要
  2010年,环境保护部印发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》(环发〔2010113号)(以下简称《预案暂行办法》)后,各地针对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,初步建立了备案制度。但预案备案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。一是备案率不高、进展不平衡,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的企业,整体备案率不到80%,有的地方仅为38%。二是现场处置预案偏少,可操作性不强。《预案暂行办法》将环境应急预案分为综合预案、专项预案、现场处置预案三类。但只有不到一半的企业编制了现场处置预案,更多企业只有综合预案,内容多是原则性规定。三是属地管理不够、信息收集不全面。《预案暂行办法》将国控污染源设置为省级环保部门备案,是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开始阶段的权宜之计,已难以满足属地为主、县级人民政府先期处置的要求。地方在执行时,实行分级备案的占74%。由于没有信息传递要求,一些下级环保部门无法获得企业环境应急预案,不能充分掌握相关信息。四是逐级备案加重了企业负担,26%的地方实行逐级备案,要求企业向多个层级的环保部门备案,不符合中央简政放权的精神。五是分级管理要求差异大。在备案分级管理中,各地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量、环评级别、风险级别、跨区域、行业因素、环境敏感程度等进行分级的多种情况,而且有的地方是两级管理,有的地方是三级管理。为解决这些问题,有必要制定《备案管理办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