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正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
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排污公示浏览数:370次
綦江区生态环境局: 按照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第十一条之规定,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,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,在当地主要媒体、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。 我司一直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对公司的企业名称、法人代表、企业所在地址、排放污染物名称、排放方式、排放浓度和总量、超标及超总量情况进行公示。 公示地址: 1、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,网址: 2、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外部网站,网址:http://www.cqqndl.com/company_profile/env
特此说明。
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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